1、已经告知托管,要求转租,托管说帮忙转租,收取500元,转不出去不收费,变更合同收取60%房租,在转租出去之前房租还需要我付,我个人觉得风险太大,一直租不出去,那我要一直交房租吗?感觉没有希望呀
2、直接终止合同,托管说直接终止的话,按合同约定赔付,意思我压迫赔付200%的房租,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约定。
3、我个人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我也在把房子挂在网上转租出去,可是现在快过年了房子不好转,加上疫情原因。 我能接受的最坏的结果,我住够两个月,然后直接终止合同,已经交过的费用都不要了。 所以我想问一下, 直接终止合同真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赔付200%吗?报警有用吗?或者直接跑路不联系,之前交过的费用也不要了,可以吗?会不会管我要房租呀?我应该怎么做能降低自己的风险呀? 拜托拜托 各位大佬帮忙转发一下,求广大路友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张霄好好过每一天 @IT熊 @一坨废熊
前情1:12月初着急租房,在网上找了托管,看房子之前就告之了托管只租两个月,可以就看房,不可以就不看房,托管说可以,相约去看房,房子比较满意托管就要求交押金,交了押金之后才签约了电子的租房合同,然后我发现合同上约定签约时间是一年,就当面以及微信问他,租房时间问题,他当时说提前半个月告诉他,他给我办理转租,至此未提转租费用问题。
前情2:12月19号接到托管公司电话,跟我核对已经交过的费用,我告诉她只租两个月,她说合同约定一年,转租收取60%房租作为变更合同的费用,我细看合同,才发现有这一条约定。 当时电子合同我看了一遍,很多地方我也没看到(所以我也认灾,毕竟我自己也没做好就稀里糊涂签了合同),比如合同中约定的解约: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除利余房租外其他费用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前情3:已交费用,850(押金)+1700(两个月房租)+990(一年维修费,预存水费,物业费,门卡押金,网费)+650(暖气费)+50(预存电费)+租房平台的每次缴费的手续费,共计4253.8元。
部分聊天记录:

签约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