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是欠了3个月底薪(6.7.8)以及从24年7月到今年8月的提成,总金额有个两万二,上周一9.1人资找我谈的让走,当时我没有立马走,又耗到上周五9.5,人资又找我谈了跟我讲的是“周五当天签结算协议,给一个月工资,剩余的钱在26年2月底之前分期给”。我也没同意签字。
今天又找我谈了一遍,人资说“今天签字给2个月工资,剩下的还是2月底之前分期给”“这个方案公司不会改变,之后不会再找大家谈”。
我的工资都是通过卡转账的,工资条不全,只有24年5月之前的工资条,之后公司就不给工资条了。
每次找我谈都有录音,现在的情况就是怕耗着也不给工资了,我最大的诉求就是要回自己的工资,我最开始没想着n+,签了协议之后是不是影响仲裁。
公司是不打算干这行了,辞退大部分员工,每个部门留一个人支撑着回款,等回款结束估计人都走完了。
因为我这个月后半月有事情,不能长期待在公司耗着,所以现在我很纠结我是在职仲裁,还是再跟公司谈一下离职要个离职单(这个算主动离职了)或者是从下周开始就请假不回公司,再或者是直接就不去公司了(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的工资)。
之前也有同事离职仲裁公司,大半年才要回来,还扣了一两千块钱。
各位路口的姐妹们,还需要大家帮我看看,我怎么办才好,谢谢大家了
下图是公司让签的协议,后面会加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