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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号从原公司离职了,协商了一笔比劳动法规定少一些但我能接受的经济补偿金,然后签了保密协议😂
2月份都在家里蹲,过了一个很长的春节。不过这件事情没告诉爸妈怕他们担心。接下来要开始好好面试找工作,找到新工作再告诉爸妈
[鹿呵呵]我这件事情的感想就是:我们还是要努力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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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我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是上海,20年11月开始公司想逼迫我主动离职,一直在违反劳动法,我目前是想如果他以旷工为由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话我是肯定要去劳动仲裁的,只是仲裁的时间会拖很久。另一个想法就是同步我要在网络上曝光他们的行为,我能向哪些大V投稿呢?朋友担心我如果在网络上曝光他们会影响到我后续找工作,想听一听大家的建议,麻烦几位帮我转转。时间线如下:
11月初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换人
11.16
新上任的人力资源总监找我汇报工作,在我汇报完后和我说认为我的工作不饱和。我当时明确表示我愿意接手更多工作,总监直接和我说公司没有新工作安排给我,让我去外面找工作机会。当时,我认为公司既然没有给我发展机会,那我就换个工作好了,但是规划是21年春节后。
12.2
我的直属领导找我电话沟通,说到人员优化的问题,提出总部慈溪有岗位,让我考虑一下去慈溪工作。在电话中我拒绝了,并且直接和领导说我会考虑年后找工作。电话结束后,领导让我再考虑一下慈溪的岗位,我表示会考虑的。
12.10
直属领导微信问我有没有找到工作,我回答还没有。
1.6
直属领导再次和我电话沟通,提出让我去慈溪工作的建议
1.7
我在微信上拒绝了领导的建议,直属领导说公司这边想让年前离职,我当时认为会走正规的流程,他们定离职时间我拿补偿金,于是表示我会配合。
1.8
我一直没等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于是微信询问直接领导什么时候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还有补偿金的金额,领导回复要和BP拉通
1.11
当天早上八点多,直属领导和我电话沟通,表示公司没有赔偿员工的先例,我坚持如果要我年前离职就需要给我补偿金。当天早上九点多,人力资源总监找我到她办公室,表示公司的企业文化就是这样,公司没有补偿的先例,而我仍然坚持如果让我年前离职就需要给我补偿金,并且和她说明我的规划就是21年的4月换工作。人力资源总监表示如果我这么倔强的话就要给我找点事。
1.20
直属领导发送了第一封工作安排的邮件通知,直接通知我1月26日前去慈溪总部报道,预期三个月出差,具体多长时间根据后续安排来定。我当天回复邮件表示质疑且不同意。
1.22
直属领导发送第二封邮件,阐述了他们这么工作安排的理由,仍然要求我1月26日前报道,我回复邮件不同意。
1.27
发送第三封邮件,让我1月28日前报道,并威胁我不去就算旷工@浮生若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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