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时效20年,欠条时效3年,所以除特殊情况,一律写借条。
借条
为购买猫粮罐头,今通过银行转账(借款人卡号: 6226 XXXX XXXX XXXX )向 我本人(姓名) 借到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 元),月利率 0.5%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 1% 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及时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借款人:对方(签名+按手印,请用右手食指、中指或拇指按,手印必须完整清晰,随便沾点印泥轻轻点个红点是绝对不行的!)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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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
关宏峰于2020年7月21日,向周巡购买鱼食,今欠人民币伍佰贰拾元整(¥520)。定于2021年2月14日偿还。如超出还款期限未还,违约金为每日1.314‰执行。
特此为据
欠款人:关宏峰(手印)
地址:长丰支队二楼办公室
电话:15052013143
2020年7月21日
注:必要时要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