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各位路口的姐妹们,我在的上一个公司,我是6月15号左右给领导提出过打算辞职,6月25的时候把辞职申请交给了领导。然后管理我们部门的领导7月1日才给我签的辞职申请,我7月1号才把申请提交到行政部。然后这个月给我发工资的时候就扣除了我7月份的社保费用,我问前公司行政部的发工资的人员说的是已经到了7月份,已经不能取消7月社保的缴纳,所以就在我的工资里扣除了7月份的社保费用。
但是我并未要求过公司给我缴纳7月份的社保的,我认为他们是没有权利扣我6月份的工资的,现在前公司一直不退我7月份的社保的钱,怎么才能把我该得的工资要回来呢。麻烦姐妹们帮忙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