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下面有五种情况,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操作。
一、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二、 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三、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四、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五、2021年首 ... 全部信息
下面有五种情况,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操作。
一、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二、 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三、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四、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五、2021年首 ... 全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