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哇

备注:
https://www.lukou.com/user/715547
168/108 喜欢摇滚 扣扣子 凡事先找找差价/分享向 自己不一定买过!

反对外国人永居条例 举报渠道 意见模板

公众号渠道是每天都可以投票的!邮件也是每天都可以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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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更新了!
有姐妹说留言板打不开 没关系
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166315492/?dt_dapp=1&dt_platform=other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166315492/?dt_dapp=1&dt_platform=other
这个是渠道汇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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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姐妹的提议 补充了39条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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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个高亮
看到这些微博评论要打起十二分警惕
不要被居心不良的人带节奏了!
我们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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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扩散扩散 谢谢大家!!!
已经冲了几天的塔了 每天凌晨这个词条才能上热搜 是大家硬生生发帖蹭热搜蹭出来的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个条例一旦通过对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影响都是巨大的 这是需要我们发声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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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坚决反对!
渠道:
1.不仅要总体反对 并且要逐条纠错,提出反驳意见(参考模版五、六、七)
这样才会显示这份条例谬误太多 太过违背人民核心利益 遭到人民反感和反对 从而撤销
大家发邮件到司法部邮箱:YJJL2020@chinalaw.gov.cn
(如果被退回 可以试试163和新浪邮箱
坚决反对条例并要求经全国人大审议形成具体法律文件
同时还可以在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反对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list?fid=5058&posit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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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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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这个网站做的很烂的 经常打不开 但是有姐妹发现转成英文版就能打开了。。还有专人回复)4.信访局网上投诉
http://www.gjxfj.gov.cn/gjxfj/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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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举报杨姨勇的网站哈哈哈哈我就先不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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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可以在微博 #外国人永久拘留管理条例# 这个词条底下多多发帖表达自己的看法 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注意:不要被有些居心不良的人带节奏 不要提及种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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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写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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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只因漏洞多且不公平

①变相双国籍、方便资产转移、洗钱逃税,卖国犯罪
②无论工作与否均享受社保、医保、义务教育
③有权利没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④买房不限购,不受计生限制
⑤结婚即可 申请离婚也能永居
⑥链式移民 一人永居全家永居
⑦可反复申请干货来啦 意见模板 最好不要写一模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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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
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持反对意见,要求经全国人大审议形成具体法律文件。
原因有五点:
1、我国目前有多项人才引进计划,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都有公示,且已有相应的各种奖励措施,足可以满足国外优秀高端在中国就业的需要;
2、条例中所称永久居留人员可在中国缴纳社保,并享受于国人相同社保待遇,此条严重违背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我国实行全民医保,所参与缴纳社保享受社保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外国人并不是我国公民,所以不可以参与全民医保及社保类项目,如有此方面需求可参加商业保险;
3、教育方面,近年来由于教育部对进入我国留学生条件过于宽松、把关不严等行为,发生过多起引起民愤的事件,一边是中国学生12年的寒窗苦读,另一边却是外国国籍不需任何考试随意入读我国本就资源紧张的顶尖大学,这些行为极大的伤害我国学生的感情,而外国人永久居留即意味将会继续挤占我国小学、中学的教育资源,长此以往,问题会更加突出。
4、中国作为坚定的无神论国家与有宗教信仰的外国人来说,这本来就有文化、宗教方面的冲突,而宗教移民大量进入国家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在德国已经完全显现,还有近期疫情韩国宗教问题和我国当年法轮功都足以说明问题,宗教入侵一旦放开,为祸极大,此条需极为重视;
5、条例可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条件过于宽松,完全会被有心人利用,不得不考虑许多人钻条款漏洞,而对我国并没有做贡献,反而攫取了大量利益,最终损害的是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
综上所述,司法部所发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于我国并没有显著帮助,反而会引起民间百姓极大反感,方便国内外资本主义联手做空中国,造成大量双国籍外国人的出现,撕裂中国社会,百害而无一利,本人坚决反对并要求取消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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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在当代,罪在千秋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
我坚决反对外国人永居条例的任意一条,理由如下:
1.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资源丰富,各方面资源均居世界排名倒数,没有办法承担更多的人口。
2.近年来社会上已经有关于解决老龄化的有益探索,例如对于退休干部发挥乡贤作用等。没有必要引进外国人解决老龄化。
3.对于高端人才,我国已经有人才引进渠道,并且我国大学每年培养大量的理工科人才,引进其他人口对我国科技发展没有任何积极影响。
4.现代生产的趋势是机械化,未来可能会有大量低端劳动力失业,如果引进劳动力,那么未来待业人口增多,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
5.中国自古就不是移民国家,有强烈文化身份认同感,需要保持民族性和文化的纯粹,外国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和理解存疑,放宽限制能吸引的基本是黑人和穆斯林,引发意识形态相悖,可能使贩罪率上升,参考法国黑背心和广东09年黑人乱象等
综上所述,坚决、强烈、长久得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若通过准许了这个条例,就是弊在当代,罪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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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此条例的本质重心在于11、16、17、18、39条等内容,漏洞百出,私心尽显,特别方便:事实双国籍待遇的产生、转移资产洗钱避税黑心产业链的发生、走资卖国的催生,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运生。
引进高精尖人才,拓展经济发展质量,我国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政策,人民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入,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祸患无穷,反对此条例并要求此条例经由全国人大审议形成具体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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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中国不是移民国家,所以,我反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这样的条例和法案和中国的国家和民族利益完全相背,将导致老百姓的离心离德,破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严重损害了中国公民和政府的利益,不应通过。
具体反对意见如下:
反对第四条,应有对应的惩罚细则,触犯哪些法律或条例,需要取消永居,公式并收集意见建议后加入本条例中施行,不应交由主管部门自行认定。
反对第八条,应先制定评估制度,并且同样经过公示,全民提意见建议,确定之后再发布本条例。
建议将十一(一)改为(一)为中国科技、教育、卫生等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文化体育难以客观衡量容易出现滥竽充数,浑水摸鱼的案例。
十一(三)为中国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太过宽泛,考虑到公益事业本身经常有利益输送,弄虚作假行为,建议取消。
反对第十二条,不应因外国人有文化,体育杰出成就直接给予永居资格!
反对第十三条,应先会商制定具体标准以后再发布本条例!
反对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应改为:(一)纳税一千万以上(二)雇佣中国公民达到一百人以上(三)全国人大审议可以例外的。
反对第十七条,十八条,任何外国人必须单独申请永居单独审核,不能搞链式申请,不得因亲属关系自动获得永居权!还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比如子女人数违反计
划生育规定的,从一夫多妻制国家来华的,必须确保其家庭关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才可以考虑其居留申请!除非经全国人大审议认定可以例外的!
反对第十九条,如果还有其他理由,可以继续列明,不能一句“其他正当理由”就带过,这样会给主管部门太大的自由裁量权,除非所有资格认定全部交全国人大审
议,不能由主管部门自行认定!
反对第二十条,必须通过中文(普通话)的听写读考试才能申请,以便管理。任何在原籍国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许申请,以往可是有强奸犯来过我国当外教时继续犯
罪,还有诈骗犯来我国展开新一轮传销组织的。
反对第二十一条,所有资格认定应全部交全国人大审议,地方审批漏洞太多!
反对第二十四条,相关活动太宽泛,需要具体说明,详细描述可以从事哪些活动。
反对第二十五条,既然中国的户口本有宗教信仰登记,外国人永居必须登记宗教信仰,也便于摸排邪教渗透问题。
反对第二十七条,实际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九个月,需要报全国人大批准才能降低时限要求!
反对第三十一条,永居者只要触犯刑法都应取消永久居留身份!
反对第三十三条,改为十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为宜。
反对第三十四条,申请永居信息应全部公示由全民监督审核,避免暗箱操作。
反对第三十五条,外国人想要永居,融入中国需要依靠他自身的努力,不应由政府,单位,社区承担额外的负担
反对第三十八条,既然不是中国籍,必须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权和就业权不能混为一谈!
反对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太宽泛,请详细描述要遵照什么规定,不得让地方有自由裁量权
反对第四十二条,永居外国人必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子女必须处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教育只应对本国公民开放,随迁子女上学必须缴费!
反对第四十三条,不应为永居外国人单独制定配套措施,应一律参照外地户籍标准实行!不能搞外国人外地人区别对待!
反对第四十六条(二)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不应只给予处分,必须追究渎职罪甚至叛国罪!
反对第四十七条罚款上限太低,应该每个案例罚款一百万以上无上限,且不应只处以罚款,严重者应追究渎职罪直至叛国罪!
反对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这些违规行为处罚过轻,针对申请永居者需要单独设立对应刑责,并对违规单位及个人处以一百万元以上罚款,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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