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潇_律师

备注:
https://www.lukou.com/user/1473736
小律师一枚,坐标成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详见置顶路况)。

劳动争议之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律师解读:
1.此条规定的双倍工资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固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此时劳动者仍可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2.诉讼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由于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因此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用人单位未签订合同合同一年。此时,即使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诉讼时效不中断。

Ta的路标

  • 如鱼得水
  • 赞不绝口
  • 初来乍到
  • 我来了

下载路口APP

手机扫描二维码
把路口装进口袋

首页精选栏目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434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230111 ICP备案号:浙ICP备2022033973号-2

证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