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想想也是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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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假设,
一个人A,
因为某一个事件或者人物B受到了伤害。
这个伤害可能是实物或者虚拟的。
总之,痛彻心扉。
从此,A开始对于这个事件,
决然的,下定论,这个事件就是错误的。
或者直接全盘否定人物b,憎恨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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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A选择把他收到的伤害告知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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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是他能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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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他的本意可能是想说,
某一个事件是错误的。
人物B这个人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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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C就会告诉他,某一个事件是一个为了全人类发展的好事,或者B是一个特别好的人,你如果因此收到伤害,是你自己的问题。为什么我就没有收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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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D就会告诉他,某一个事件我早就觉得有问题了,或者,我一开始看B就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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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管A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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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和D就会自己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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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A,他的伤口也会愈合。
C和D却依然还在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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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太懂我说什么?
哦,我也不知道我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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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恕和原谅,是上帝的事情。
br>如果我收到了伤害,憎恨和愤怒也是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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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我如果我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然后一辆车,把我撞成了下半身瘫痪。
从此,我会憎恨那个司机。
我没办法不恨撞伤我的人。我希望他有一天也瘫痪。哪怕大多数的人都跟我说,活该,你为什么不遵守规则。劝我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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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你们都比我懂。
我,已经瘫痪了,付出了代价。
但是,这一刻,我是真的很希望那个人也瘫痪。
同样的,司机也很憎恨我,因为他是绿灯行驶,可是,突然冲出马路的我。他没有看见,把我撞伤了,他需要赔偿非常大的一笔医药费。甚至可能会因为我付出其他代价。
这个时候,也会有人告诉他,你为什么没有看清楚就开车了。并且会被质疑是否疲劳驾驶或者酒驾或者不专业。
他一样可以愤怒和憎恨我,觉得我冲出来那一刻,他的人生已经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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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随便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