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买了两套房,离婚才知我多傻:不懂法,就是在裸奔
原创: 颜辞
读 者 来 信
颜辞你好,我是一名女性科研工作者,有一个男宝,2岁。
我和老公的感情问题是在孩子出生以后,虽然之前也有一些小矛盾,但有了孩子后,矛盾徒然加剧。我老公工作是长期在外面出差的那种,一年在家时间加起来也就2个月左右。
之前我自己一个人,不认为这是什么大的问题,但有了宝宝后就没办法继续这样的生活了。
在与公婆的相处中,一直有些小矛盾的积累,到最后关系恶化。在月子里,公公因为听信婆婆挑拨,对我破口大骂,我当时忍下来了。后来在公婆断断续续照顾孩子的2个月中,又和我吵过几次架,有一次还逼着不让我去上班,我打电话报警了。
因为这些种种矛盾,孩子半岁起,公婆就再也不来照看,且对外到处宣扬,说是我不让他们看孙子。
老公从孩子出生一直到现在,仍然常在外地出差,除了每个月给一定的抚养费外,对我和孩子不闻不问,每当我和他父母发生矛盾时,他也不分青红皂白袒护父母,认为他父母是没错的,是我太泼妇。
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仅从不维护我,还要与他父母一起来伤我,导致我生完孩子后很长一段时间抑郁,工作也没办法好好做。
目前,我的问题是:
1、我是否该和老公离婚,我自己收入不错,可以独立养活孩子。唯一问题是财产分割,我们有婚前他支付3成首付的婚房一套,婚后我们又买了一套房子,但因为当时限购,第二套是以他父母名义买的。他想将两套房子都霸占了,我不同意,所以一直未能达成离婚协议。
2、如果不离婚,我该如何将这婚姻维持下去,现在我和他父母已经彻底不来往,和他的关系也降到冰点,经常当着孩子的面吵架,我看孩子已经变得敏感,再这样下去感觉会伤害到孩子。
3、他婚前首付的房子,被他父母霸占,我和孩子目前是住在我父母的房子里,我想搬回这套房子,不知该如何操作。
非常感谢你的耐心聆听,期待你的回复。
苦恼的2岁宝妈
颜 辞 回 信:
苦恼的2岁宝妈:
看到你介绍自己是一名科研工作者,我就在心里打鼓,高知女性的问题要么特别傻白甜,要么就是遇到惊天大难题了吧。
如果特别傻白甜,也用不着我班门弄斧了,但看完整封信,我发现很不幸,你的难题别说你苦恼,我本人也傻眼。
先回答你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要分成两个部分回答。
第一个部分:很多来信读者特别喜欢问我该不该离婚,我和老公的感情还有没有必要挽回,就好像这个问题会有标准答案一样。我说该离,你就真能离?我说不必挽回了,你就真能狠下心及时止损?
人生不是上帝发放的统一考卷,没有所谓的“应该“和”必要“,你觉得应该就是应该,你觉得没有必要就是没有必要。
第二个部分:财产问题几乎可以算是离婚时的最大问题了,你那两套房子加起来,也不算什么小数目,建议请专业律师提起诉讼。
但需要提醒你的是难度可能比较大。
首套房因为是你老公婚前出了三成首付购买,而且房本上大概率没有你的名字吧,所以这套房的产权是属于你老公的。你只享有你们结婚以后,这套房的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的一半。
第二套房和你没关系,那变成了你公婆的财产。除非你们之前有借款协议,证明那是你和你老公借钱给你公婆买房的,否则就是你们出资赠予。这套房因为写的是你公婆名字,就不是你们婚内财产,需要另起诉讼,产权不是你的,你出资的部分也很可能拿不出证据,干瞪眼的几率很大。
第二个问题:
基于你和你老公以及公婆撕逼成这个样子,要想走回原点,可能性很小。
当然,你也可以为了财产的问题,和这个男人耗下去,假意示好,委曲求全,还要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忍住不吵不闹,不要指望他们这一家会为你改变,不要奢望白头偕老,暂且忍辱偷生罢了。
做什么决定,你自己衡量,慎重考虑。
第三个问题:
那本来就是你的家,想搬回去还不容易吗?只要脸皮厚一点,带着孩子打开房门即可。
但你要是想把公婆赶走,那就不太容易了,要么拼命恶心他们,要么撕破脸推他们出去,无论哪一种,对你都不利,当初是你的冲动搬走,给了他们霸占你家的机会。请神容易送神难呐~
你收入不错,独立带孩子也没问题,本来感情破裂,真要离婚也就是你一句话的事,但最后却因为你不懂法,被坑得进退两难。
以往我回信的逻辑,都是把建议方案放在后半部分的,今天不同,因为并不是所有难题都能得到完美解决,也许更多的是——
无奈和悲伤。
你可以选择不放下,一直纠缠,你也可以选择认栽止损,重新开始。
一切都看你是怎样一个人,你看重的是你自己的不甘心,还是你爱的人以及你自己的未来。
照理说写到这里,我就应该要结尾了。但我下面还有很重要的内容,写给其他颜辞的读者看,不管已婚还是未婚,不管和爱人感情好还是感情不好。
我经常看很多同行写的鸡汤文,写得那个带劲,动不动就让出轨男净身出户啊,上次还看有个朋友写一个二胎妈的逆袭,是她隐瞒财产,在婚内全款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不懂法,就等于裸奔,全靠运气活啊。
真到了分割财产的时候,又懵逼了。
包括我问我工作室的小姑娘们,研究过《婚姻法》么,了解过《物权法》么,所有姑娘的头都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我家刘没有说,我就知道买婚房,要加我的名儿,有了我的名儿,那房子才有我的份儿。
“天真!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并不是最重要的。我要说上一个房本上写了女方名字,但房子依然不属于女方的案例,你信不信?”
刘没有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啥?还有这种骚操作?
这个案例是在周冲的公众号里读到的,一个女人准备要嫁给男友了,婚前提出全款购房的要求,男友按女人要求买了,并且还深情款款的和她说为了感谢你嫁给我,这套房子就只写你一个人名字吧。
另外,男友还说了这套房是我们的新房,我父母会给我们出钱,但你父母也象征性出一点吧,1万就可以了,意思一下,这样这套房你我两家都有出钱,你的心里也舒服一点。
女人一听,总价500万的房子,就出1万,不就等于不出钱吗?
付款当天,双方父母拿出卡,男方父母刷了499万,女方父母刷了1万,名字就只有女人一个人的,把女人一家高兴得不得了,巴不得昭告天下,自己女儿有多会选男人。
结果咧,2年以后,两口子因为各种矛盾闹起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女人才知道那套写着她一个人名字的房子,根本不属于她。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也就是说只要男方举证这套房是婚前购买,还有双方父母的出资证明,这套房产就要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划分,该房产的1/500才属于女方。
买房从谁的账户上付钱、婚前还是婚后购买、全款购买还是贷款购买,写了一个人名字还是两个名字,通通都很有讲究,也通通都有大坑。
大坑一个接一个,总有一个让你掉进去。
还有那些为买房假离婚的,最后婚也离了,房子还写的男人名字,男人变脸,女人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离婚了就是离婚了。法律上也没有净身出户一说,以及什么忠诚协议都不具备法律效应。
我们当然可以对当今法律不满,认为它不公平太无情,但不满没有用,我们就是屁民一个,没有权利参与立法,就只能吃透规则,不要傻乎乎的以为感情好,就可以把全部的信任都给对方。
尊重法律,熟悉婚姻法,不是为了算计男人、打倒男人,而是为了更好保护自己,望各位周知。